7月3日,有水土保持从业者在福建省水利厅网站互动交流版块来信,表示水土保持公报数据与统计局数据出入较大,对此官方作出如下回复。
来信:
厅长您好,自2018福建省水土保持公报开始有体现各市区县土地面积至今(近期发布的2023福建省水土保持公报,已可从宁德市水利局下载),福建省水土保持公报中的厦门市面积就一直为151600公顷,然而根据厦门市统计局2018年公布的统计年鉴显示,截至2017年末,厦门市土地面积为1700.61平方公里(即170061公顷),公报中数据与之存在较大的出入,151600公顷这一数据可追溯至2000年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远景规划一文,足见该数据已十分老旧; 虽然公报中备注称“根据水利部统一要求,各行政区土地面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数据“,但通过民政部全国行政区划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得到的数据显示厦门市面积已为1701平方千米;今年水利部最新发布的中国水土保持公报(2023年)编写说明中,亦提及“《公报》中涉及行政区域的国土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20年7月公布的行政区划信息确定……与2022年《公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18年3月公布的行政区划信息)存在细微差异”,作为一位厦门市的水土保持工作者,希望福建省水利厅亦能及时跟进更新土地面积信息,使福建省的水土保持公报数据更具科学性与公信力,上述佐证本人观点的材料已作为附件,以上,祝好!
回复:
感谢您对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对您反映的情况十分重视,立即要求相关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数据进行复核。现将结果反馈如下:
《福建省水土保持公报》中水土流失数据来源于年度动态监测成果。2018年开始,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由水利部统一组织开展,每五年一个监测周期。根据水利部统一要求,为了确保监测周期数据连续性和一致性,国土面积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的行政区划信息中的数据。其中2018年至2022年监测周期采用2018年3月公布数据;2023年至2027年监测周期采用的是2020年7月公布数据,数据显示厦门市面积为1516平方千米(附件1、2)。相关规定在《中国水土保持公报(2023)》编制说明中亦有说明。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水土保持科技处)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